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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享



這個假期,一個叫做『春夏』的女孩闖入大家的視線,不是因為她的名字特殊,而是因為她是第35屆香港電影金像獎的最佳女主角!是的,就是這個名字還很陌生的女孩,她憑藉《踏血尋梅》成了影后!

根據鳳凰娛樂報導,第一次提名就獲得女主角的她在領獎後不掩飾自己的激動,她說,『我超激動,但可能是剛才太激動了,所以台上沒有流眼淚,但其他人每一次上台的時候我都有流眼淚,我很開心整個團隊可以得到肯定。』

她說,『拍這部電影之前我在猶豫自己是不是不適合做演員?因為沒有人找我演戲,會有很多的顧慮。可以拍到這個電影,可以和香港這麼專業的團隊合作,我覺得是我的榮幸。』

《踏血尋梅》以真實的肢解凶殺案改編,講述了一個大陸赴港的小女生,在家庭得不到溫暖,逐漸走上『援交』的道路,後被殘忍殺害並肢解的故事。片中的王佳梅在影片中全裸出賣肉體繼續人生路看得人難受。

究竟春夏是誰?她如何就成為了影后呢?

春夏,1992年12月5日出生於雲南省昆明市,大陸的女演員、模特兒。2013年,出演個人首部電視劇《我心燦爛》,從而正式進入演藝圈,也就是說春夏進入演藝圈是因為扮演『王志文的女兒』。

劇中,『王志文的女兒』是個啞女,春夏要不靠台詞透露感情著實辛苦。後來,這位今日的影后卻在電視圈命運多舛,演了不少都市劇,卻一直不被熟知。

2013年她與張豐毅、顏丙燕、左小青合作主演年代勵志劇《歲月如金》。這部劇中她是『顏丙燕的女兒,張豐毅的繼女』!這部劇中春夏扮演的角色其實就帶有《踏雪尋梅》裡女主的氣質,都是叛逆的存在。

後來春夏還和顏丙燕又合作了《夥伴夫妻》,這部劇裡還有姜武、馮雷。2014年在《我的博士老公》中春夏同樣仍舊是個小腳色。這部劇中春夏甩掉悲情範,和沙溢合作。

其實,春夏還有一個角色就是《大好時光》裡的艾琦。劇中,艾琦是胡歌女友茅小春與前任男友的第三者,劇中她與胡歌同在一個鏡頭的畫面令記者還是有印象的。

其實,春夏在未當演員之前是一名平面模特兒,不僅為《妖孽只在夜裡哭》、 《你若不曾來》等書籍擔任書模,還為《花火》、《愛格》等雜誌拍攝封面及插圖。

生活中的春夏照片更是走文藝路線,雖然在網上被人稱為『文藝女神』,但是事實上春夏做得一切只是為了生活。

她曾經非常想去爭取《左耳》裡黎吧啦的角色,並因此寫了一封自薦信給饒雪漫。然而她也許不曾想過,這封信會被饒雪漫公布在網路上;她也許不曾想過,這封信會給她未來的演藝生涯,帶來多大的危機。

一封及其囉嗦的自薦信

信的開頭先舉起手向你揮動,雖然離得很遠但你應該能感到我的問好。雪漫,你好。

好久沒有寫過自薦信了,我想起來剛畢業找工作的時候,每天去很多公司面試,坐在桌子的一邊,絞盡腦汁的兜售自己,但這次應該不同,因為我不需要感到緊張,我只用把自己寫下來寄給你,我這樣告訴著自己。

一邊寫的同時我一邊在看左耳的小說,我承認書的細節我幾乎忘卻了,但我沒有忘記小耳朵的左耳,和吧啦的綠裙子,因為沒有忘記我感到愉悅。我也有一條綠裙子,初中的時候,我很喜歡,後來看了左耳我更加愛惜她,但它現在小了,或者是我變了?它太鮮豔了,每天都要穿校服一直沒機會穿它,直到一次期中考,我穿著它去考試了。

十三歲的我,騎著一輛二手單車,穿一條果綠的連衣裙,蓬鬆的短髮,去學校的路上我真的好喜歡自己,特別是站在一群穿校服的孩子們中間。那時候就是這麼敢於也渴望著和別人不一樣。

看到這裡我也會問自己,那你說你是小耳朵還是吧啦?我不知道,也許都是呢?就像我在上一封簡歷裡寫到的,不想做吧啦的小耳朵不是好少女,其實吧啦又何嘗沒有喜歡過小耳朵的生活呢,只是吧啦她熱烈激進向死而生罷了,她大概還沒有去想去後悔她就為自己早早畫下句點了。

是的,我總是在那些像小耳朵一樣的日子裡渴望著成為吧啦,等待著,種在我身體裡那顆叫吧啦的種子發芽。我還是總願意在枯燥的日子裡嘗試著,像吧啦一樣選擇一樣解決問題。有時候我也會釋然,因為我一直明白其實小耳朵比吧啦還要勇敢。但吧啦比小耳朵有趣。

寫到這裡,我決定不再提小耳朵和吧啦,我要開始好好和你聊我自己。 我自己,怎麼說呢,我也不太瞭解我自己,我今(2016)年22,射手座月亮雙魚,身高165,18歲之後再也沒長過,雲南昆明人,不是非常漂亮,但我覺得還是有可取之處吧?

三四歲的時候大人們問我長大了想做什麼?我說我要做新娘!每天都要穿白裙子,要嫁給我的姨夫。大人們都笑了,但我其實就是需要一個那樣的男人啊。

我偷偷喜歡過我二姨的老公和我三姨的老公,還有我媽媽的男朋友,一度芳心暗許,覺得這世界上不會再有這麼好對我這麼好的男人了,直到我長大明白他們的好是因為我是這個家庭的一部分不是因為我。我大概可能傷心過?我忘了。

學前班的時候院子裡的一些小孩開始不跟我一起玩了,我很委屈。我拿著新玩具去主動找他們,終於他們邊玩邊告訴我,是家長告訴他們我是撿來的孩子不要和我一起玩。那時候很小並不明白意味著什麼,只是本能的哭著去找家長。雖然大人當時安撫了我卻從沒解釋過這件事,我很難過,每當大人打罵我的時候,我也開始相信自己是撿來的孩子了。

後來上小學,總有一群男孩跟在我屁股後面『罵』我:XXX不是大陸人,專門欺負大陸人。然後打我,有一次我再也忍不住了抓花了一個男孩的臉,就轉學了。

來到新學校大家居然都很喜歡我,到了四五年級,我記得和兩三個男孩之間都有了奇怪的情愫,我忘記了我從哪裡偷來的禮物,送給了他們還給他們每人寫了一封信,一封是告訴他我也很喜歡你,我發現你特別喜歡我,我們在一起吧。另一封是告訴他我知道你喜歡我可是我有了喜歡的人,我們還是可以做最好的朋友。就這樣,我和其中一個男孩在一起了,三天後我要求分手,把對方都氣哭了,理由是我感覺不到他愛我???現在想起來真是討人厭,哈哈。

噢,對了,我小時候喜歡偷東西和尿床。 我不記得第一次偷家長的零錢是多大,次數之多以至於並不銘心刻骨了。也常常被發現,可我還是會偷拿,因為覺得自己需要。我拿錢買好吃的,給同學和朋友買玩具請他們吃東西,總覺得我不這麼做他們就不和我在一起玩了。有段時間比較嚴重,去別人家做客的時候會趁機進別人屋子裡翻找,我不想要什麼貴重值錢的東西,我就是非常想從別人那裡拿走一些什麼,一個書籤一個頭花一個貼紙,我就覺得好幸福。

有一次過大年,所有的親戚都聚在我們家,給我們每個孩子發了五十人民幣零錢花,但誰都不敢花因為是要交公的,只有我拿出錢請大家一人去電影廳看了個電影,兩塊錢人民幣一個人,六個人,回去我就被打了,我奶奶說我是個大傻子。

我們幾個孩子在路上逛,看見街上的吃的玩的心裡饞的很,我又不敢拿錢請客,也沒什麼錢了,就應承說:我去給你們找點吃的!然後所有孩子一起進了一家超市,我趁沒人注意偷偷往衣服裡塞了一根火腿腸兩個巧克力。以前我也來這家偷過東西,但每次只拿一件很小的東西從沒被發現,可這次我們人多就多拿了一些,結果出超市的時候被人抓住了手臂。

那是我們自己小區的超市,很可能被路過的人和物業認出來我是誰,被抓到的時候我簡直是絕望了,哭的話都說不出來,姐姐去找家長拿了錢來救得我,在那對峙的一個小時簡直可以稱得上我人生最恐怖的時候之一。我的感覺就是,我廢了。

關於尿床,我一直持續到中專二年級。因為在睡夢中尿床比醒著的任何時候都放鬆。後來上了初中應班主任要求全班的女同學都剪了短髮,每個人都很傷心。上了初中課業很緊,壓力很大,從那時開始我就養成了承受不了就反抗就逃避的性格。成績一落千丈,和老師總對著幹。就是這個時期我開始了我的初戀。

家長們組織各自的孩子一起去附近的縣城玩幾天,鍛煉鍛煉。我的表姐在這次活動中捎上了我,我才得以見到了他。第一次見他他在客運站等我們了,人流不息,都在互相尋找,我回頭看見一個皮膚很黑的男孩子,特別瘦,第一眼先看見的是他耳朵上帶的水鑽耳釘,白色的特別閃有指甲蓋那麼大。大家一起走向他,我也跟著,但當時耳邊就沒有了任何聲音,只是眼睛裡看得見這個人。

接下來的旅行中他特別特別帥,那會他高一我初一,我還從來沒見過這麼亮的人。後來晚上玩真心話大冒險的時候他總是輸,冒險內容是和我接吻,我竟然也不拒絕,我們那天晚上當著大家吻了很多次,然後我們就在一起了。是的,我也著急的想要變壞啊。

過程省略,結局是分開了,我喜歡上了他的朋友,我偷了家裡的錢問同學借了錢,把自己和家人的手機都給了他朋友,男孩說過兩天就會還給我,我自以為為愛付出的等了一個禮拜,然後被家人發現了。大人們把我關在家裡打,問我把東西給誰了,我死也不肯說。

我跪了一個晚上一天都沒吃飯,我其實都不知道自己在堅守什麼了,我媽哭了,和我聊了我爸爸的事,我是有爸爸的,他坐牢了死在了牢裡,死前也有了新的家庭,我媽告訴我她一個人養我很辛苦雲雲,之後我媽在哭我也在哭。但我不記得我們到底有沒有抱在一起哭了。

後來我又轉學了。剛轉到一個新的環境,大家都對我議論紛紛,各種說法都有。在這個學校我先收獲的是友誼。

我認識了一個叫老馬的女孩,性格開朗活潑好玩,她有著有社會勢力的哥哥姐姐,家裡做生意的,有很大的眼睛,我那時候很喜歡她。喜歡的都不需要戀愛。我們每天都黏在一起,她為了陪我也來住校,她是回族,我每天都陪她吃清真食品。後來是因為什麼分開的我忘記了,初三下半年後我們沒在說過一句話。好像是因為有一次她拿我開玩笑,說我有病,我生氣了,上個學校的老師跟我家人說我心理有病為由讓我轉學走的,那段時間的自己太草木皆兵了。

那時交了一個比自己大三歲的男友,我初三畢業考到了上海的中專,他留在昆明複讀高三。那時候太想離開家了太想長大。後來去了上海前半年都是懵的,不知道自己在幹嘛在哪。放假回家他到處找我,我躲了起來,我也不知道怎麼了,我無法面對他,心理很奇怪。最後我們就不了了之了。

在上海一直沒有戀愛,中途認識了一個台灣男人,他比我大二十多歲,也是射手座,我們每個週末都見面坐下來聊天一聊就是一天,我們從來沒有進一步的行為,在一起很開心。有一次,走著走著他突然拉住了我的手,我全身僵直,腦子一片空白,緊張的不行了。直到有一天我又躲起來了,當時我不知道怎麼處理好一段複雜又親密的關係。所以我失去他了。後來他結婚了。

後來我就留在上海工作了,剛開始在正大廣場的一家服裝店做導購,我每次下班路過廣場上唱歌的流浪歌手我都會坐在旁邊聽很久,有錢的時候給錢沒錢的時候精神支持一下,每次都聽得想哭,感覺風吹過來的時候能把整個人吹散架了。

做了快一年我轉做辦公室了,在一家小的唱片公司。做前台,兼任助理文案活動策劃出納等,那是一間做搖滾樂的公司,那段時間覺得自己好像真的會為了搖滾而死一樣。好幾次覺得辛苦的快撐不下去了咬著被子角第二天就好了。那一兩年幾乎不怎麼和家人聯繫,我害怕接起電話那邊帶著熱度的聲音會把我融化,我會放棄我會回老家。

有一次晚上出去談業務,喝酒到第二天六點,老闆打車把我帶到他家,我在他家沙發上睡著了,他把我拖到床上睡,然後吻我,我很堅決的推開他穿好衣服自己先去上班了。做了半年我還是忍不住辛苦回老家了。心理很害怕家裡人會覺得我一事無成沒有本事,但生活的壓力和困難讓我已經顧及不到了。

一直到2012年,我一直在網戀。透過各種方式認識的,QQ空間,微博,豆瓣。那時候還沒有微信。我很投入認真的和這些素未謀面的人交流著相愛著(也許是單戀著?),長則一年半短也有半年,這段時間我無法再現實中建立戀愛關係,我依賴於網路戀愛帶給我的想像空間和無限甜蜜,幻想著對方何等的可愛有趣,我常常因為對方的一個閃光點愛上一個人並付出。

更重要的是,我不想花精力去維持一段關係,我不想花時間和金錢在這件事上,我不想和人上床,我只想和一個人互相喜歡著。再後來我就在2013年末認識了我現在的男朋友。

截止現在我剛開始做演員一年半。我很喜歡這份工作,認同感和價值體現的很充分,會讓人飽滿開心,但也常常躲起來哭。有時候接到一些自己很喜歡或者很理解的角色,就好像重新活了一次一樣,就好像我剛才打的這三千多字從來沒發生過一樣。我的快樂是因為角色,難過是因為角色,我還可以擁有角色的幸福。

這一年多我拍了四個電視劇,演過四個不是自己的人。

第一個是一個純情善良的啞女,她相信付出可以改變一切,愛可以拯救一切。

第二個是一個壞女孩,從小被遺棄,她坐過牢,偷東西騙人,害了愛自己的人和親生媽媽,這是我最喜歡的一個角色,演的時候我已經變成這個女孩了。

第三個是一個十六七的高中生,家庭良好,性格可愛活潑,家庭突生變故,父母離異,給她順利的人生帶來了很大的衝擊和影響。

第四個是一個女大學生,母親早逝,繼父坐牢,弟弟不成器,她在酒吧唱歌打工養家。她喜歡上了自己的大學老師,老師雖然有家庭但對她也有愛意,最後她被自己的這份喜歡逼上了極端。

在以往的表演中,我不擅長喜劇和搞笑部分,演戲分寸比較真,在詮釋悲情人物或者內心戲部分受到的認同比較多。我的眼睛很好看也很會演戲,是我最喜歡的器官。

寫到這裡行文變得索然無味毫無頭緒了,寫的過程斷斷續續,行文很亂表達的意思也很不清楚了,因為回憶是交雜著的,我本應該寄給你一封描述自己優點和可愛之處的短文,我卻寫了四千字的回憶。抱歉。

我從床上寫到地上又回到床上,從理智寫到茫然,到痛哭焦躁,我盡力了。很久不寫東西了,混亂之極確是真實的,很久沒有不帶謊言和美化的說些什麼了。

然後,我當時看左耳看沙漏看甜酸看我不是壞女生,覺得饒雪漫是這個世界上認識最多美少女的人了,所以我不說我是個什麼樣的人,我只告訴你我記得的事,因為我一度覺得你是最懂少女的人了。

所以我看到你發微博說在籌備劇組在見演員我特別激動的給你給茉莉發了私信,我很久沒這麼主動地表示我想要的意願了。

雪漫,再見。希望我們能見到。

在這封信裡,她坦誠自己年幼時,曾經因為『需要愛』,暗戀過自己的姨夫和媽媽的男朋友,成年以後不斷網戀,並喜歡年長的男人;

她說因為平日裡生活的太過緊張,因此直到中專還在尿床,因為這讓她感到放鬆;她坦然地面對曾患上的『偷竊症』,並表示自己以此為恥:我當時的感覺就是,我廢了。

希望還沒有任何公司的她以後的路能越走越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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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血尋梅》以真實的肢解凶殺案改編,講述了一個大陸赴港的小女生,在家庭得不到溫暖,逐漸走上『援交』的道路,後被殘忍殺害並肢解的故事。片中的王佳梅在影片中全裸出賣肉體繼續人生路看得人難受。

究竟春夏是誰?她如何就成為了影后呢?

春夏,1992年12月5日出生於雲南省昆明市,大陸的女演員、模特兒。2013年,出演個人首部電視劇《我心燦爛》,從而正式進入演藝圈,也就是說春夏進入演藝圈是因為扮演『王志文的女兒』。

劇中,『王志文的女兒』是個啞女,春夏要不靠台詞透露感情著實辛苦。後來,這位今日的影后卻在電視圈命運多舛,演了不少都市劇,卻一直不被熟知。

2013年她與張豐毅、顏丙燕、左小青合作主演年代勵志劇《歲月如金》。這部劇中她是『顏丙燕的女兒,張豐毅的繼女』!這部劇中春夏扮演的角色其實就帶有《踏雪尋梅》裡女主的氣質,都是叛逆的存在。

後來春夏還和顏丙燕又合作了《夥伴夫妻》,這部劇裡還有姜武、馮雷。2014年在《我的博士老公》中春夏同樣仍舊是個小腳色。這部劇中春夏甩掉悲情範,和沙溢合作。

其實,春夏還有一個角色就是《大好時光》裡的艾琦。劇中,艾琦是胡歌女友茅小春與前任男友的第三者,劇中她與胡歌同在一個鏡頭的畫面令記者還是有印象的。

其實,春夏在未當演員之前是一名平面模特兒,不僅為《妖孽只在夜裡哭》、 《你若不曾來》等書籍擔任書模,還為《花火》、《愛格》等雜誌拍攝封面及插圖。

生活中的春夏照片更是走文藝路線,雖然在網上被人稱為『文藝女神』,但是事實上春夏做得一切只是為了生活。

她曾經非常想去爭取《左耳》裡黎吧啦的角色,並因此寫了一封自薦信給饒雪漫。然而她也許不曾想過,這封信會被饒雪漫公布在網路上;她也許不曾想過,這封信會給她未來的演藝生涯,帶來多大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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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的開頭先舉起手向你揮動,雖然離得很遠但你應該能感到我的問好。雪漫,你好。

好久沒有寫過自薦信了,我想起來剛畢業找工作的時候,每天去很多公司面試,坐在桌子的一邊,絞盡腦汁的兜售自己,但這次應該不同,因為我不需要感到緊張,我只用把自己寫下來寄給你,我這樣告訴著自己。

一邊寫的同時我一邊在看左耳的小說,我承認書的細節我幾乎忘卻了,但我沒有忘記小耳朵的左耳,和吧啦的綠裙子,因為沒有忘記我感到愉悅。我也有一條綠裙子,初中的時候,我很喜歡,後來看了左耳我更加愛惜她,但它現在小了,或者是我變了?它太鮮豔了,每天都要穿校服一直沒機會穿它,直到一次期中考,我穿著它去考試了。

十三歲的我,騎著一輛二手單車,穿一條果綠的連衣裙,蓬鬆的短髮,去學校的路上我真的好喜歡自己,特別是站在一群穿校服的孩子們中間。那時候就是這麼敢於也渴望著和別人不一樣。

看到這裡我也會問自己,那你說你是小耳朵還是吧啦?我不知道,也許都是呢?就像我在上一封簡歷裡寫到的,不想做吧啦的小耳朵不是好少女,其實吧啦又何嘗沒有喜歡過小耳朵的生活呢,只是吧啦她熱烈激進向死而生罷了,她大概還沒有去想去後悔她就為自己早早畫下句點了。

是的,我總是在那些像小耳朵一樣的日子裡渴望著成為吧啦,等待著,種在我身體裡那顆叫吧啦的種子發芽。我還是總願意在枯燥的日子裡嘗試著,像吧啦一樣選擇一樣解決問題。有時候我也會釋然,因為我一直明白其實小耳朵比吧啦還要勇敢。但吧啦比小耳朵有趣。

寫到這裡,我決定不再提小耳朵和吧啦,我要開始好好和你聊我自己。 我自己,怎麼說呢,我也不太瞭解我自己,我今(2016)年22,射手座月亮雙魚,身高165,18歲之後再也沒長過,雲南昆明人,不是非常漂亮,但我覺得還是有可取之處吧?

三四歲的時候大人們問我長大了想做什麼?我說我要做新娘!每天都要穿白裙子,要嫁給我的姨夫。大人們都笑了,但我其實就是需要一個那樣的男人啊。

我偷偷喜歡過我二姨的老公和我三姨的老公,還有我媽媽的男朋友,一度芳心暗許,覺得這世界上不會再有這麼好對我這麼好的男人了,直到我長大明白他們的好是因為我是這個家庭的一部分不是因為我。我大概可能傷心過?我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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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上小學,總有一群男孩跟在我屁股後面『罵』我:XXX不是大陸人,專門欺負大陸人。然後打我,有一次我再也忍不住了抓花了一個男孩的臉,就轉學了。

來到新學校大家居然都很喜歡我,到了四五年級,我記得和兩三個男孩之間都有了奇怪的情愫,我忘記了我從哪裡偷來的禮物,送給了他們還給他們每人寫了一封信,一封是告訴他我也很喜歡你,我發現你特別喜歡我,我們在一起吧。另一封是告訴他我知道你喜歡我可是我有了喜歡的人,我們還是可以做最好的朋友。就這樣,我和其中一個男孩在一起了,三天後我要求分手,把對方都氣哭了,理由是我感覺不到他愛我???現在想起來真是討人厭,哈哈。

噢,對了,我小時候喜歡偷東西和尿床。 我不記得第一次偷家長的零錢是多大,次數之多以至於並不銘心刻骨了。也常常被發現,可我還是會偷拿,因為覺得自己需要。我拿錢買好吃的,給同學和朋友買玩具請他們吃東西,總覺得我不這麼做他們就不和我在一起玩了。有段時間比較嚴重,去別人家做客的時候會趁機進別人屋子裡翻找,我不想要什麼貴重值錢的東西,我就是非常想從別人那裡拿走一些什麼,一個書籤一個頭花一個貼紙,我就覺得好幸福。

有一次過大年,所有的親戚都聚在我們家,給我們每個孩子發了五十人民幣零錢花,但誰都不敢花因為是要交公的,只有我拿出錢請大家一人去電影廳看了個電影,兩塊錢人民幣一個人,六個人,回去我就被打了,我奶奶說我是個大傻子。

我們幾個孩子在路上逛,看見街上的吃的玩的心裡饞的很,我又不敢拿錢請客,也沒什麼錢了,就應承說:我去給你們找點吃的!然後所有孩子一起進了一家超市,我趁沒人注意偷偷往衣服裡塞了一根火腿腸兩個巧克力。以前我也來這家偷過東西,但每次只拿一件很小的東西從沒被發現,可這次我們人多就多拿了一些,結果出超市的時候被人抓住了手臂。

那是我們自己小區的超市,很可能被路過的人和物業認出來我是誰,被抓到的時候我簡直是絕望了,哭的話都說不出來,姐姐去找家長拿了錢來救得我,在那對峙的一個小時簡直可以稱得上我人生最恐怖的時候之一。我的感覺就是,我廢了。

關於尿床,我一直持續到中專二年級。因為在睡夢中尿床比醒著的任何時候都放鬆。後來上了初中應班主任要求全班的女同學都剪了短髮,每個人都很傷心。上了初中課業很緊,壓力很大,從那時開始我就養成了承受不了就反抗就逃避的性格。成績一落千丈,和老師總對著幹。就是這個時期我開始了我的初戀。

家長們組織各自的孩子一起去附近的縣城玩幾天,鍛煉鍛煉。我的表姐在這次活動中捎上了我,我才得以見到了他。第一次見他他在客運站等我們了,人流不息,都在互相尋找,我回頭看見一個皮膚很黑的男孩子,特別瘦,第一眼先看見的是他耳朵上帶的水鑽耳釘,白色的特別閃有指甲蓋那麼大。大家一起走向他,我也跟著,但當時耳邊就沒有了任何聲音,只是眼睛裡看得見這個人。

接下來的旅行中他特別特別帥,那會他高一我初一,我還從來沒見過這麼亮的人。後來晚上玩真心話大冒險的時候他總是輸,冒險內容是和我接吻,我竟然也不拒絕,我們那天晚上當著大家吻了很多次,然後我們就在一起了。是的,我也著急的想要變壞啊。

過程省略,結局是分開了,我喜歡上了他的朋友,我偷了家裡的錢問同學借了錢,把自己和家人的手機都給了他朋友,男孩說過兩天就會還給我,我自以為為愛付出的等了一個禮拜,然後被家人發現了。大人們把我關在家裡打,問我把東西給誰了,我死也不肯說。

我跪了一個晚上一天都沒吃飯,我其實都不知道自己在堅守什麼了,我媽哭了,和我聊了我爸爸的事,我是有爸爸的,他坐牢了死在了牢裡,死前也有了新的家庭,我媽告訴我她一個人養我很辛苦雲雲,之後我媽在哭我也在哭。但我不記得我們到底有沒有抱在一起哭了。

後來我又轉學了。剛轉到一個新的環境,大家都對我議論紛紛,各種說法都有。在這個學校我先收獲的是友誼。

我認識了一個叫老馬的女孩,性格開朗活潑好玩,她有著有社會勢力的哥哥姐姐,家裡做生意的,有很大的眼睛,我那時候很喜歡她。喜歡的都不需要戀愛。我們每天都黏在一起,她為了陪我也來住校,她是回族,我每天都陪她吃清真食品。後來是因為什麼分開的我忘記了,初三下半年後我們沒在說過一句話。好像是因為有一次她拿我開玩笑,說我有病,我生氣了,上個學校的老師跟我家人說我心理有病為由讓我轉學走的,那段時間的自己太草木皆兵了。

那時交了一個比自己大三歲的男友,我初三畢業考到了上海的中專,他留在昆明複讀高三。那時候太想離開家了太想長大。後來去了上海前半年都是懵的,不知道自己在幹嘛在哪。放假回家他到處找我,我躲了起來,我也不知道怎麼了,我無法面對他,心理很奇怪。最後我們就不了了之了。

在上海一直沒有戀愛,中途認識了一個台灣男人,他比我大二十多歲,也是射手座,我們每個週末都見面坐下來聊天一聊就是一天,我們從來沒有進一步的行為,在一起很開心。有一次,走著走著他突然拉住了我的手,我全身僵直,腦子一片空白,緊張的不行了。直到有一天我又躲起來了,當時我不知道怎麼處理好一段複雜又親密的關係。所以我失去他了。後來他結婚了。

後來我就留在上海工作了,剛開始在正大廣場的一家服裝店做導購,我每次下班路過廣場上唱歌的流浪歌手我都會坐在旁邊聽很久,有錢的時候給錢沒錢的時候精神支持一下,每次都聽得想哭,感覺風吹過來的時候能把整個人吹散架了。

做了快一年我轉做辦公室了,在一家小的唱片公司。做前台,兼任助理文案活動策劃出納等,那是一間做搖滾樂的公司,那段時間覺得自己好像真的會為了搖滾而死一樣。好幾次覺得辛苦的快撐不下去了咬著被子角第二天就好了。那一兩年幾乎不怎麼和家人聯繫,我害怕接起電話那邊帶著熱度的聲音會把我融化,我會放棄我會回老家。

有一次晚上出去談業務,喝酒到第二天六點,老闆打車把我帶到他家,我在他家沙發上睡著了,他把我拖到床上睡,然後吻我,我很堅決的推開他穿好衣服自己先去上班了。做了半年我還是忍不住辛苦回老家了。心理很害怕家裡人會覺得我一事無成沒有本事,但生活的壓力和困難讓我已經顧及不到了。

一直到2012年,我一直在網戀。透過各種方式認識的,QQ空間,微博,豆瓣。那時候還沒有微信。我很投入認真的和這些素未謀面的人交流著相愛著(也許是單戀著?),長則一年半短也有半年,這段時間我無法再現實中建立戀愛關係,我依賴於網路戀愛帶給我的想像空間和無限甜蜜,幻想著對方何等的可愛有趣,我常常因為對方的一個閃光點愛上一個人並付出。

更重要的是,我不想花精力去維持一段關係,我不想花時間和金錢在這件事上,我不想和人上床,我只想和一個人互相喜歡著。再後來我就在2013年末認識了我現在的男朋友。

截止現在我剛開始做演員一年半。我很喜歡這份工作,認同感和價值體現的很充分,會讓人飽滿開心,但也常常躲起來哭。有時候接到一些自己很喜歡或者很理解的角色,就好像重新活了一次一樣,就好像我剛才打的這三千多字從來沒發生過一樣。我的快樂是因為角色,難過是因為角色,我還可以擁有角色的幸福。

這一年多我拍了四個電視劇,演過四個不是自己的人。

第一個是一個純情善良的啞女,她相信付出可以改變一切,愛可以拯救一切。

第二個是一個壞女孩,從小被遺棄,她坐過牢,偷東西騙人,害了愛自己的人和親生媽媽,這是我最喜歡的一個角色,演的時候我已經變成這個女孩了。

第三個是一個十六七的高中生,家庭良好,性格可愛活潑,家庭突生變故,父母離異,給她順利的人生帶來了很大的衝擊和影響。

第四個是一個女大學生,母親早逝,繼父坐牢,弟弟不成器,她在酒吧唱歌打工養家。她喜歡上了自己的大學老師,老師雖然有家庭但對她也有愛意,最後她被自己的這份喜歡逼上了極端。

在以往的表演中,我不擅長喜劇和搞笑部分,演戲分寸比較真,在詮釋悲情人物或者內心戲部分受到的認同比較多。我的眼睛很好看也很會演戲,是我最喜歡的器官。

寫到這裡行文變得索然無味毫無頭緒了,寫的過程斷斷續續,行文很亂表達的意思也很不清楚了,因為回憶是交雜著的,我本應該寄給你一封描述自己優點和可愛之處的短文,我卻寫了四千字的回憶。抱歉。

我從床上寫到地上又回到床上,從理智寫到茫然,到痛哭焦躁,我盡力了。很久不寫東西了,混亂之極確是真實的,很久沒有不帶謊言和美化的說些什麼了。

然後,我當時看左耳看沙漏看甜酸看我不是壞女生,覺得饒雪漫是這個世界上認識最多美少女的人了,所以我不說我是個什麼樣的人,我只告訴你我記得的事,因為我一度覺得你是最懂少女的人了。

所以我看到你發微博說在籌備劇組在見演員我特別激動的給你給茉莉發了私信,我很久沒這麼主動地表示我想要的意願了。

雪漫,再見。希望我們能見到。

在這封信裡,她坦誠自己年幼時,曾經因為『需要愛』,暗戀過自己的姨夫和媽媽的男朋友,成年以後不斷網戀,並喜歡年長的男人;

她說因為平日裡生活的太過緊張,因此直到中專還在尿床,因為這讓她感到放鬆;她坦然地面對曾患上的『偷竊症』,並表示自己以此為恥:我當時的感覺就是,我廢了。

希望還沒有任何公司的她以後的路能越走越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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